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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药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2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创先争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号)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先进集体

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重点观测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情况,综合考量班级整体建设和班级学生个人发展情况。

(二)先进个人

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学业成绩与素质能力发展并重,所有学生回归上一学年所在学院、年级、专业参加评选,其中学业成绩由各学院从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并进行校对排序,素质能力测评成绩直接应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结果。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类

1.先进班集体;(1个)

2.优良学风示范班;(1个)

3.学风建设成效班。(1个)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大学生原则上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选,评选校级“优秀大学生”37人;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选,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8人;

2.获评本学年“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的班集体可各增设一个“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指标,不占用整体指标数量;

3.学校职能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不占用学院指标,不需要在系统填报。不得进行重复申请。

三、评选依据

各年级本科生和学生班级参评“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确保班级符合所申请集体荣誉的各项标准后,填写申报表、汇总表(附件1、附件2),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根据申报类别准备,要求真实准确、突出特色,并于10月25日12:00前将申报表、支撑材料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提交至理科楼E3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邮箱xnhyxgb@163.com。学院根据各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公示。

2.本次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须运用学校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中“荣誉称号”系统。10月22日至10月24日,符合各项条件的学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搜索“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类别,严格审核,结合学业成绩、素测成绩等,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3.获评先进集体的班级增设的指标需线下申请,填写附件3,于10月28日18:00前将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理科楼E310,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xnhyxgb@163.com。

4.获评“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的班级需提供 1 张班级合影,获评“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提供 1 张生活照,照片以【类别+班级名称】或【类别+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命名,照片需为横版,内容积极向上,比例为16:9,大小不少于2M,应为JPG格式。以上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4日18:00前采用U盘拷贝报送至理科楼E310。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编辑:徐池清     终审:欧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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