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现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及材料在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https://hr.nwafu.edu.cn/)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准确,异议和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
联系方式:
学院电话:029-87092662,邮箱hyxy@nwsuaf.edu.cn 。
化学与药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