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我校优秀少数民族学生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少数民族学生群体“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原则上应向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学生适度倾斜。
第二条 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突出导向,强化激励。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
(二)宗旨意识牢固。能够做到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能够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力。
(三)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原则上,本学年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前60%,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
第四条 各学院(系)按照评选要求,择优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1-2名校级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建议人选。
第五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建议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生表彰奖励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六条 经学生表彰奖励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获评者同时享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一等奖学金。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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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