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正公开、分类评价、注重实绩
二、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三、工作机构
1.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及教代会代表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汪振明、王进义
成员:张红亮、张继文、欧渊博、袁茂森、曹蔚、吕璐、陈淑伟、徐勇前、吕英华、余瑞金、杨新娟、马亚团、刘志刚、李定、张秀云、郭宏波、田鹏
2.各教研室、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基层考核小组,负责本教研室、中心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档次及比例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 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 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优秀档次名额原则上应向教师岗位倾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准;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五、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
1.个人材料提交,12月16日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由本人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 (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教研室、中心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
2.部门评议,确定考核等级及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教研室考核工作小组于12月20日前将以下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1)教研室考核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包括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等次人数等。
(2)签署相关意见后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表》;人事代理人员单独汇总整理。
(3)相关教职工《2024年度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4)相关教职工《2024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3.学院对各部门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4.结果公示,学院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材料报送,学院于12月27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七、有关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精神,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各单位对其管理岗位不做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6)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4.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证件照及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