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落实学校推免政策、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 长:汪振明 王进义
副组长:周文明 张继文 欧渊博 张红亮
成员:曹蔚 袁茂森 陈淑伟 温晓英 马玉萍 王琼
2.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监督管理细则,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学院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组 长:汪振明
副组长:欧渊博 周文明 张继文 张红亮
成 员:吕璐 段金友 李文利 谢卫青 耿会玲 汤江江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理科楼E312;电话:029-87092303;邮箱:hyxy@nwafu.edu.cn。
二、遴选条件
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工程硕博士推免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5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4.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且符合各遴选单位科研潜质考查要求。
三、指标分配
1.2025年我院推免生名额为33名,其中:普通推荐指标18名(应用化学专业9名,化学生物学专业9名),“双一流”学科群指标6名,奖励指标6名(应用化学专业3名,化学生物学专业3名),工程硕博士专项指标3名。
2.学术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2+3辅导员推免生推荐指标由学生根据各专项要求自由申报。
四、工作安排
(一)名单公布:9月10日20:00前学院公布前三年学分成绩排名前在专业年级前50%且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学生名单。
(二)学生申请:9月11日18:00前符合基本条件且持有相关专业导师推荐信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经学院教学主管院长签字确认。
申请学生将推免资格申请表、推荐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学习成绩单原件、推免生科研潜质自评表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E311室)。
(三)心理测试:提交推免申请的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学院组织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学术特长生综合考核于9月12日上午进行,普通推荐指标、奖励指标、工程硕博士推荐指标综合考核于9月13日进行。
五、拟推荐名单确定
学院于9月12日12:00前公示学术特长生拟推荐学生名单;9月13日24:00前公示普通、各专项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
3.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4.在学院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学院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
5.专项推荐指标按学校专项指标管理要求推荐。
6.如后续推免指标有增加,将按照本次综合考核成绩与增加的指标类型递补录取,不再单独进行综合考核。
7.综合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8.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9.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12]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接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0.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029-87092303;邮箱:hyxy@nwafu.edu.cn)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29-87080155;邮箱:ybgsh@nwafu.edu.cn)提出复议申请。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