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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温晓英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322号)及《关于加强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校纪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核工作组、综合考核工作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增刚 王进义

成员:张继文  周文明  张红亮  欧渊博  高锦明  汤江江  陈淑伟  温晓英  张丽萍

工作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材料审核组

组长:张继文

成员:温晓英  张丽萍

工作内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申请条件不合格处理。

(三)综合考核组

化学生物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分别成立由学科点点长任组长,学科点秘书、2023年招生博士生导师为成员的综合考核工作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基本素质、报考导师意向等综合研判,可提出考生对报考导师的调整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博士,须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具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13号)规定的条件。

(三)外语水平:下列英语考试成绩证明之一,并达到以下要求:

TOEFL(≥65分)、IELTS(≥5.5分)英语考试成绩在两年有效期内;GRE(旧≥850分,新≥170分)、CET-4(≥425分)、CET-6(≥425分)英语考试成绩在五年有效期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之前);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5)(笔试:≥55分)的成绩证明。

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 CET-4、CET-6 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四)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中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交费

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6日8:00至2023年1月5日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及缴费,报名费150元/人。

网址: 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6)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须提交本科阶段毕业证及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及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交本科及硕士毕业证(本科及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获得硕士学位证(单证)者,须提交本科阶段毕业证及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7)有效身份证件。

(8)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中至少一项。(需说明每一项具体要求)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 2022年12月3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审核、考核,通过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批。

(9)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10)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1)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2.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请附清单在报名材料首页,将以上11项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整理,于2023年2月27日前提交或邮寄学院审核。

快递收件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科大楼化学与药学院E312研究生办公室;

收件人:温老师;联系电话:029-87092303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

学院材料审核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申请条件不合格处理

学院资格审查时间:拟于2023年2月27日前完成

2.综合考核

(1)公示综合考核阶段申请人名单:综合考核工作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基本素质、报考导师意向等综合研判,提出考生对报考导师的调整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考核时间、地点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学院公示综合考核阶段申请人名单时间:拟于2023年2月27日前完成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知识(业务课一)、专业知识(业务课二)和综合能力面试共四部分,各项考核成绩均采用满分百分制。

综合考核时间:拟于2022年3月20前完成

复审考核总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0 分。

其中:

①外语水平考核

综合考核组以面试形式对申请者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含英文自我介绍、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核

综合考核组以面试形式对申请人的基础知识(业务科一)和专业知识(业务课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考核其是否具备攻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化学生物学专业考核科目:

业务课(一)有机化学(100分)

业务课(二)植物化学(100分)

制药工程专业考核科目:

业务课(一):药物设计与合成(100分)

业务课(二):药物分析(100分)

③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以ppt汇报形式向综合考核工作组报告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本科与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内容。

综合考核工作组结合申请人汇报情况对其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研究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考核。

④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由四部分相加组成(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水平成绩*30%+〔业务课(一)+业务课(二)〕/2*3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40%

3.拟录取

(1)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不合格以及综合考核单项成绩低于60分时,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院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各项考核成绩审查无误,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确定拟录取人员时间:拟于2022年4月30日完成。

(四)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监督工作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  长:高增刚  

成  员:欧渊博  周文明  曹  蔚  汤江江  吕  璐  温晓英

工作内容:监督工作组依法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申请-考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学院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

029-87092303、hyxy@nwsuaf.edu.cn

若对博士生申请-考核过程及结果仍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申诉或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0155、ybgsh@nwafu.edu.cn

五、其他要求

(一)2023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及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在职人员除外),其人事档案应于我院公示期结束以后(以调档函上要求的截止日期为准)调入我校进行审查。

(二)对于申请各类专项计划的申请人,考核程序同其他申请人,学校根据教育部核拨的指标数及各类专项计划的相关规定录取。

(三)综合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四)每位导师的报考生源报录比不低于120%(小数点后进位取整)。

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qq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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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药学院

2022年11月18日

编辑:赵保魁     终审:张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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