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4〕18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精神,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现将2017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中期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高锦明 王进义
副组长:张继文 胡代欣
成 员:温晓英 张丽萍
全面负责中期考核的总体安排、审查及考核结果认定工作。
二、专业考核小组
学院按照专业分设三个考核小组,负责督促组织本专业研究生的开题和中期考核的具体评定工作。
(一)应用化学学科点组长:耿会玲
秘书:陈自胜
成员:各学科点相关导师
(二)化学生物学学科点
组长:高锦明
秘书:汤江江
成员:各学科点相关导师
(三)中药学学科点
组长:张跃进
秘书:安娜
成员:各学科点相关导师
三、考核对象
2015级硕士生、博士生,计划提前毕业且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往届申请延期参加考核和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硕士、博士生。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1.个人总结报告
重点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内容包括:①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表现;②课程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读书报告等完成情况;③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④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⑤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⑥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⑦预计完成整个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⑧参加国家联合培养项目回国的博士生,还应阐述目前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国外完成的研究工作间的关系。
2.文献综述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3.研究生向学科点考核小组提交纸质版的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同时以PPT形式汇报 5-10分钟,答问10-15分钟。
五、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思想品德表现好,学习成绩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环节内容,文献综述规范,无任何违纪行为,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暂缓通过:①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②有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③中期考核前第一次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④长期不从事导师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累计学时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⑤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⑥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⑦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研究生,学院限期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考核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可对其论文送审、答辩等培养环节需重点检查。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①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性差;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改进表现;③学习成绩差、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④学术研究中违反学术道德行为;⑤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退学处理相关情形的。
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由学科点考核小组签署处理意见,经学院讨论后报研究生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需提交延期考核申请,由学院另行安排时间考核,也可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考核。
5.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安排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
六、时间及地点
1.各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科点自行确定。
2.11月10日前,各学科点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本学科点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各学科点、研究生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中的把关作用,以推进研究生后续培养工作顺利展开,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2.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科点于11月1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并将记录考核信息的纸质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化学与药学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