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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1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四)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复试标准不降低,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任双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专家小组。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任组长,学科点负责人、2021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命题小组。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复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制。

(四)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全程负责监督规范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第一志愿过线名额,参照实际招生指标,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但不高于20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等对待。参加复试考生须签订《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本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凡是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我校已返校毕业班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不允许到复试现场。

我院复试(笔试和面试)在我校北校区8号教学楼智慧教室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

 1、笔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1)笔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命制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科目命制,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在线笔试平台为我校“课程伴侣”,笔试在线监考和监考平台为“钉钉”,备用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腾讯会议”。

(2)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笔试。第一机位为可登录我校“课程伴侣”,并带拍照、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考生登录我校课程伴侣,查看笔试试题和上传试题答卷。第二机位为可上网,并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采集考生笔试场所环境(考生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保证考生考试场景能清晰地被监考老师看到。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亲笔手写作答,考试结束后,将答卷以照片格式上传至学院指定的笔试系统,上传的照片格式答卷分辨率以肉眼正常清晰可辨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或未按规定的方式和格式提交答卷的,以及照片文字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答卷,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4)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

(5)考虑到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各学科点应至少备用试题一套,在核实考生因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答卷时启用重考,试题结构和难度应与原试题相当。

 2.面试的形式、内容与要求

(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网络平台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首选备用平台为“钉钉”,其次为“腾讯会议”;“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学院按“三机位模式”进行考生面试。

第一机位:由面试小组秘书负责,主要用于协调考生与面试专家的候考准备,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间,控制面试的开始和结束。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配置的计算机。

第二机位:位于面试专家正前方,主要用于面试专家与考生的音、视频通讯,采集面试专家音、视频。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响等配置的计算机,与第一机位同平台进行。

第三机位:主要用于采集面试场所环境的整体情况。该机位只录制现场音视频,设备为可录制音视频的摄像机等设备。

面试专家与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面试场所集中完成考生面试工作。面试小组专家与工作人员应符合返岗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面试。

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与面试专家的音视频通讯及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正前方。要求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从正面拍摄。考生应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面试专家可见画面中。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的手机或计算机。

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的手机或计算机。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学院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为5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学院要求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

4.体检在考生所在地进行,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录取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二)录取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认证在线报告;

(4)思想政治考核表(原单位出据)

(5)考生自述(个人基本信息专业、科技活动及实习经历、语水平、研究计划,限一页);

(6)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扫描件;

(7)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交个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扫描件带红章);

(9)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2.资格审查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入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学硕或专硕+姓名+专业,上传至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6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40%

(二)学院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四)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特别说明

 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生须签订《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布、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及个人通讯设备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化学与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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