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匿名或逾期反映问题均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9-87092023
电子邮箱:xnhyxgb@126.com
地址:理科大楼E307
化学与药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