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我院《关于2021级化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要求,遵循“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最终确定分流结果,现将2021级化学类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1--4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本科教学办反映。
联系人:马玉萍 电话:87092963
化学与药学院
2022年3月31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我院《关于2021级化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要求,遵循“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最终确定分流结果,现将2021级化学类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1--4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本科教学办反映。
联系人:马玉萍 电话:87092963
化学与药学院
2022年3月31日